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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批后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12作者:admin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机构:市城乡规划局    公开日期:2018-12-05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二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和规划的东外环、南外环所围合的范围,加上隆中风景区、普陀堰风景区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759.5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三、功能区划

依据生态适宜性分析,结合规划区城市建设情况,按照海绵设施建设条件,将中心城区划分为8大海绵功能分区。

1、内涝风险修复区

将城市密集建成区划定为内涝风险修复区,主要包括襄城、樊城、襄州区的旧城区,区域内涝风险相对较高,存在较多内涝点。

2、现状径流提升区

主要为城市旧城区外的基本建成区,建设标准相对较高,品质相对较好,相对旧城区具备更好的改造条件和更多的提升空间。

3、规划径流控制区

主要包括襄城、樊城、襄州、东津和鱼梁洲的规划新建区(待建区),现状自然本底条件好,易于控制。

4、绿地径流控制区

主要为城市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

5、水生态修复区(水体)

主要为河流水环境较差的水面,尤其是南渠、大李沟黑臭水体区段,无补充水源的河流水面及未贯通的河流水面等,如滚河、淳河,需要进行水系整治改造的水面区域。

6、水生态保护区(水体)

主要为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河流,如汉江、小清河、唐白河。

7、天然海绵协调区

主要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内、建设用地范围外,现状为生态预留用地的区域。

8、天然海绵涵养区

主要包括城市大型湿地、山体、林地等,主要位于城区外围。

四、中心城区城市海绵系统构建

1、水生态体系构建

结合控规编制单元和排水分区,将中心城区划分为41个管控分区。

根据襄阳实际情况,选取绿地率、水面率、改造难易度等评价因子构建评价体系,对每个管控分区进行综合评分,提出每个管控分区的低影响开发建设量。

2、水安全体系构建

通过灰色基础设施与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共同构建源头—中途—末端多层次控制系统,使中心城区达到30年内涝设计重现期。

源头:通过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屋顶绿化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达到源头分散、慢排缓释的效果。

中途:以传统灰色基础设施为主,由雨水管渠、泵站、检查井、雨水口组成,主要实现传输雨水径流的作用。灰色基础设施的设计严格遵循《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6)、《襄阳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的有关要求。

末端:在“灰色基础设施”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降低源头雨水径流、在积水点汇水路径上结合新华公园、人民公园、东力公园、城南泵站、老龙堤公园设置5处雨水花园。

3、水环境体系构建

引水入城:目前汉江、小清河、唐白河拥有长流活水,其他水体均因自然条件的改变,成为城市内河,无稳定水源。通过引水工程将活水引入中心城区水系,包括南渠、大李沟、连山沟、顺正河、葫芦沟、滚河、淳河、浩然河,通过内源底泥清淤工程、生态补水活水循环工程等进行河道的增容扩苏,提升中心城区水系的环境容量。

点源污染控制:完善污水管网,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杜绝污水直接排放;降低点源污染影响。

面源污染控制:通过构建“源头、末端”相结合的控制系统,削减面源污染物,将污染物消纳在规划范围内,减轻地表水环境的压力。源头采用低影响开发设施削减径流量,减少进入径流的污染物总量。末端通过终端湿地系统措施削减剩余的径流污染物。

本次规划湿地公园面积约为645.78ha,分别为小清河湿地公园、月亮湾湿地公园、老龙洲湿地公园、庞公南湿地公园、鱼梁洲湿地公园、唐白河湿地公园。

4、水资源体系构建

根据不同用地类型,将襄阳市中心城区用地分为两大类,一是以城市非建设用地为主的区域,该类型为生态保育区及生态涵养区,区域内主要为大量耕地、林地和河流水系等,对雨水起到自然集蓄和渗透补充地下水的作用,净化面源污染。二是建设引导区,该区域主要通过低影响开发措施削减面源污染,并设置雨水收集设施,起到一定的滞洪削峰作用。综合考虑全年用于道路冲洗、绿化浇洒的总用水量和雨水调蓄设施可调蓄雨水量,提出雨水资源利用率8%的规划目标。

五、分区建设指引

确定城市水生态、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四方面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并参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确定相应指标,对每个管控分区的建设要求以分区建设指引的方式予以明确。

六、近期建设规划

综合分析襄阳各片区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近期建设区包括庞公北片区、襄城城南片区、东津新区起步区和鱼梁洲片区。总用地规模46.2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约20%。

七、重点示范区建设

为更好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选取示范区,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近期重点建设区域中通过生态本底条件、新建项目覆盖程度、现状改造难易程度等方面的综合比选,并考虑庞公北片区作为中德生态城示范区,具有技术和资金的优势,确定庞公北片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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