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位置页面位置 : 首页 > 行业资讯 > 政策法规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作者:admin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网   公开日期:2017-09-05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襄阳片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积极探索与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和新途径,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努力打造汉江流域协同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累新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二、发展目标

  经过三至五年的改革试验,创新政府治理方式,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创新转型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业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汉江经济带的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努力把襄阳片区建设成特色鲜明的自由贸易园区,成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长江经济带建设拓展区以及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合作先行区。

 三、实施范围和功能定位

  襄阳片区试验区面积21.99平方公里[含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0.281平方公里],用地范围东起奔驰路、东风汽车大道与希望路,南至富康大道与新城路,西至平行焦柳铁路的规划道路和名城路,北至机场路和平行汉十高速的规划道路。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以及产业发展和辐射带动需要,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发挥襄阳片区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云计算、商贸物流、检验检测等产业,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构建与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中部地区重要的贸易中心、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汉江流域综合物流枢纽建设的联动机制,打造对外开放重大平台。

  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以贸易便利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主要开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重点探索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金融制度创新,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综合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深入推进“八六六”行政审批“放管服”链条式审批机制,推行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目录化、便捷化建设,探索“一门集中、一窗受理、一单规范、一体审查、一章审批、一文批复、一网通办、一链监管”的“八个一”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新模式。实行“规划代立项、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协同测试、联合踏勘、统一验收”的“六联动”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容缺预审、二次退件报告、监督考评、开放中介市场”的“六强制”措施,保障行政审批时效。

  2.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六便捷”,即推行许可即备案、信用承诺即入、先照后证放活、证照分离助推、自选特色服务、创业导师帮扶等六项便捷化措施。全面推行“九证合一、一照一码”,着力探索“多证联办”、“网上并审”,实现“一门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一次发证”,真正实现从“减证”到“简政”。积极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放开“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筹建登记”,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探索简化外商注册企业申报手续。

  3.深化投资管理改革。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备案制。探索减少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做好引导工作。对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外商投资项目(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制,探索实行备案文件自动获准制。在开放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和取消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着力构建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探索强化外商投资实际控制人管理,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充分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平台作用,发挥社会化、市场化监管参与作用,健全境外追偿保障机制,提升外商投资全周期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合法投资收益。构建对外投资体系,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4.推动政府服务模式创新。承接好湖北省向襄阳片区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管理权限和流程,推行“2+3清单”,即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个清单”,督促各部门依法积极履责;建立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提示清单、差异化责任免罚清单为核心的“三张清单”,为企业提供清晰的事前指导服务,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探索建设审批云、监管云、监督云、招商云、法律云、证照云、中介云、分析云等八大特色的“云上政务”,搭建实体统一受理平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探索建立采信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制度,将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资产评估、鉴定、咨询等职能逐步交由法律、会计、信用等专业服务机构和第三方机构承担。推动税收服务创新,实施一窗国地办税、一厅自助办理、培训辅导点单、缴纳方式多元、业务自主预约、税银信息互动、税收遵从合作、创新网上服务等创新举措。

  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运行状况;建设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探索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多元共治”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目标,打造以行业监管为基础,协同监管信息网络为支撑,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为方向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完善生态监测网络,探索试行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配合国家、省有关部门开展国家安全审查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选择重点敏感产业,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建立与开放市场环境相匹配的产业预警体系,及时发布产业预警信息。建立片区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对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规则,提高商事纠纷仲裁国际化程度。

  (二)促进贸易便利化

  6.深化通关监管制度改革。支持将保税物流中心整合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自贸试验区内的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按照现行模式实施监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实行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探索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使用社会运输工具进行转关作业。试行企业“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助审放、重点稽核”的通关征管作业。逐步优化监管执法流程和通关流程,实现贸易许可、资质登记等平台功能。推动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进出口产品在报关、通关、结算、拍卖、仓储等方面和保税、非保税等领域服务的便利化。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和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策的前提下,支持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实行仓储企业联网监管,推进加工贸易企业工单核销管理制度。支持内销选择性征税。加快推进“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的建设。

  7.推动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创新。优化风险管理模式,简化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在进出境“一线”实施检疫和重点敏感货物检验,在进出境“二线”实施检验、检测和监管。完善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实施企业信用等级差别化通关管理模式,推动建立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机制。简化原产地证书办理流程,实行无纸化申报和签证一体化。探索建立跨境电商产品溯源平台,试行进口农副产品快速检放模式。

  8.完善口岸服务功能。着力打造“四港(铁路港、公路港、航空港、水运港)一区(综合保税区)”为核心的汉江流域国际物流中心,大力推进铁、陆、空、水多式联运。大力发展襄阳-宁波铁海联运班列,积极争取中欧班列在襄阳设立节点,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对接“一带一路”。积极推进襄阳机场一类航空口岸的申报与建设。加快襄阳铁路口岸的搬迁。提升超大超限货物的通关、运输、口岸等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海关、检验检疫、边防、国税、人行等口岸监管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9.培育贸易发展新载体。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互联互接,推动“互联网+外贸”发展,共建网络化“一带一路”区域性产品网络销售基地。建立一批具有项目对接、海外市场拓展、技术共享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允许海外先进的研发、检测、认证等机构在片区注册经营。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贸易,推动金融、保险、物流、信息、研发设计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推进企业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面向国内外市场的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检测维修等保税服务业务。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打造服务外包示范产业园。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区域总部或营运中心、投资中心等。支持优势企业拓展境外市场,选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动合作园区建设。

  (三)突出发展优势产业

  10.探索襄阳片区内外联动发展模式。结合襄阳片区实际,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优势,探索前端研发设计和后端销售服务“两头在区”、中间加工环节在外的企业集聚模式,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布局,打造高质、高端、高附加值产业集群。

  11.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对接“中国制造2025”,着力引导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农机装备等高端装备产业向片区集聚。加快发展汽车零部件、机床、工程机械等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积极打造再制造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整合民营经济的技术、市场和资本优势,以“军转民”和“民参军”为突破口,构建军民产业纵深融合机制,推进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军地科技协同创新,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公共服务平台。

  12.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拓展新能源汽车整车规模,丰富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品系。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支持,推动区域内电池、电机、电控等系统核心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及集聚化,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检测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推动区域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13.加快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产业。打造中部地区信息中心港,建设中部数据云中心,形成以云应用、云计算为核心的大数据处理存储中心,建设以云制造、云政务、云物流、云检测等为核心的大数据应用中心。

  14.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产业。统筹发展跨境电商及配套线上线下业务,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配套平台建设,建设“一带多点、联动发展”的汉江流域跨境电商生态圈。建设中西部地区综合物流枢纽,建设铁路物流基地、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商品交易平台,积极引入基地运输公司和国内外知名物流集成商,建设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信息中心。

  15.加快发展检验检测产业。加快与国际市场对接,鼓励区内检测机构开展国际互认,实现“一次检测、多张证书、全球通行”。以襄阳检测认证产业园为载体,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聚集区。探索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制。允许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在聚集区设立机构并开展业务。开展技术标准法规的研究和应用。积极发展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形成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扩大政府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数据采信范围。

  16.加快发展其他服务产业。促进“设计+”、“旅游+”、“物流+”、“养老+”、“商业+”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推动科学技术、信息、金融、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发展,不断优化升级服务业内部结构。

  (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17.加大金融业开放。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简化资金池管理,允许银行审核真实、合法的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轧差净额结算业务,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在真实、合法交易的基础上,襄阳片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有序开放,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纯中资民营企业在襄阳片区依法发起设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襄阳片区设立支行、分行、专营机构;探索襄阳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支持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外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在襄阳片区发起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自贸区内注册成立专业子公司,支持自贸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面向境内客户的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的柜台交易;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支持保险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创新,探索特殊风险分散机制,为巨灾保险、特殊风险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

  18.拓展金融服务功能。拓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推动人民币作为跨境大额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线上融资及担保方式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等新型险种,拓宽服务领域。推动襄阳片区金融集成电路(IC)卡“一卡通”示范区建设。加快引进商业保理公司,支持其开展跨境业务创新,探索适合商业保理发展的监管模式。

  19.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进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注册在襄阳片区内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报湖北省商务厅和省国家税务局审核。探索建立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和变更的备案制度、违反行业管理规定的处罚制度、失信和经营异常企业公示制度、属地监管部门定期对企业的抽查检查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简化飞机等大型融资租赁项目预付款手续。支持开展跨境融资租赁服务。经相关部门认可,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相关的福费廷业务。对注册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现行相关税收政策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允许襄阳片区内融资租赁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将在襄阳片区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片区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20.推进科技金融创新。支持银行建立“1+N”的多元化渠道,通过与有关部门、创投机构、科技园区、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对接联动,整合创新平台服务模式,完善科技信贷管理机制,丰富科技信贷产品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专业化经营道路,专门为创业期科技企业打造创投型信贷模式。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和技术收储机制建设。完善自贸试验区股权、技术等资本或要素交易市场,允许外资参与投资。鼓励境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风险投资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业务,鼓励“内投外”和“外投内”双向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大力发展信用贷款、股权质押、专利质押等创新型贷款。推进科技保险、专利保险、投资保险等创新保险业务。探索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证券化、集合票据等创新产品融资。

  21.支持跨境投融资业务。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前提下,允许襄阳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贷款、发债等形式从境外自主融入本外币资金、拓宽境外资金回流渠道;对接湖北自贸试验区建立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允许襄阳片区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允许襄阳片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襄阳片区内银行按有关规定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支持襄阳片区内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产品参与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支持已获得本外币跨境支付业务许可的全国性支付机构在襄阳片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按规定为跨境电商交易提供本外币资金收付及结售汇业务。

  22.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立片区PPP项目库,引导社会资本以PPP模式参与襄阳片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化的价格发现机制、合理的政府补贴机制、科学的资源配置机制和有约束的利益分配机制。对拟实施PPP模式的项目,发挥各类专业中介机构在PPP项目的方案策划、资产评估、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介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支持片区内PPP项目探索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方式募集建设资金。探索向境外投资者开放资产证券化的投资,特别是开放PPP的非标资产证券化。

  23.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符合襄阳片区内金融业发展实际的监控指标,完善多部门协同监管,建立对持有各类牌照金融机构的分类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评级运用,制定金融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推进监测预警、情况通报、监管协调和工作联动等机制建设,确保襄阳片区金融风险可控性。逐步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对企业跨境收支进行全面监测评价。做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防范非法集资跨境跨区流动。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及调解、仲裁等金融纠纷司法替代性解决机制,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深入推进创新创业

  24.支持科技制度创新。大力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二次创业”,支持企业自办研发机构、共建实验室、开展产学研合作、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参与国家及省科技攻关研发任务等。全面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股权激励及分配等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技术经纪人制度。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区域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鼓励开展“反向创新”。简化片区内企业海外技术并购审批手续,试行事后备案代替事前审批。

  25.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实施“隆中人才支持计划”,研究制定襄阳片区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落实人才签证及居留等政策。鼓励中方教育机构与海外学校共建友好学校和人才实习实训基地。拓展企业与高校涉外专业人才培训机构的战略合作,引导企业培养外销、报关、商务谈判、国际商务、涉外诉讼等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专门人才队伍。加快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建设。

  26.支持创新创业集聚区建设。依托现有院士专家创新创业园、襄阳科技城、襄阳市检测认证产业园等,建设区域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在襄阳片区建设国际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重点吸引国际知名孵化器、创业投资机构等入驻。

  27.实施“雨露—星火—龙腾”企业培育计划。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雨露计划”,安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落实创业补贴政策。组织实施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星火计划”,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组织实施重点骨干企业“龙腾计划”,制定百亿元、五十亿元企业培育目录,集中优势资源,培育发展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支持企业创建精品名牌,增加研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实施兼并重组。

  2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对接高标准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打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建立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统一市场监管体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援助和仲裁调解工作。搭建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一批高端和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探索建立襄阳片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制度和重点产业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面向高校院所科技创新人才、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成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襄阳片区管委会。在国家、省统一部署下,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落实本片区有关行政事务、政策制定、制度创新和经营发展等任务,zui大限度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问题、督办进度。组建高规格的襄阳片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实施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模式,认真研究,学习借鉴,适时调整试点内容和政策措施,重大事项及时向上报告。

  (二)法制保障

  根据试点内容,需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借鉴吸纳其他自贸试验区已经建立的成熟规则,加速丰富和完善襄阳片区制度保障体系。

  (三)税收政策

  借鉴和复制已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相关税收政策,其中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在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试点。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范围和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维持不变。此外,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研究支持开展境外股权投资、离岸业务的税收配套政策,以及支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创新的税收配套政策。

  (四)宣传引导

  加强襄阳片区改革创新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渠道,宣传襄阳片区建设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引导和聚集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襄阳片区建设。

  (五)考核评估

  配合国家、省等有关部门,对试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片区评估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经验和成果。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分,明确具体内容、主要节点、工作时限和操作细则,定期向襄阳片区自贸办报送。将各单位推进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适当的创新激励及容错纠错机制。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7日印发

【本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Copyright © 湖北凯蒂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鄂ICP备20013232号-1    

技术支持:襄阳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