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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大气污染防治临时管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0-12-26作者:admin

来源: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时间:2020-12-23

受本地污染源积累、传输污染叠加以及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自12月18日起连续出现轻度-中度污染天气,12月22日12时,北上风向许昌已达重度污染,平顶山、南阳达中度污染,南上风向荆门达重度污染。

经市生态环境与气象部门会商,预测22日-27日仍将维持在轻度-中度污染天气,部分时段将达到重度污染。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削减本地污染物排放,12月22日,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同时启动大气污染临时管控措施。

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除应急、抢险、抢修和已落实“8个百分之百”的重点工程外,其他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所有工地的堆料、砂石、裸土、建筑垃圾和渣土要采取覆盖、固化,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未完成绿色生产改造的混凝土搅拌站和渣土消纳场停止生产。禁止未纳入运输车辆名录管理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城市主干道的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增加30%以上。

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华电、泽东、泰山石膏、二动力、博拉经纬、金环等用煤大户使用低硫优质煤。环保设施不完善或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减排。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禁止企业环保设施停运检修,确需环保设施检修的,一律停产检修。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对超标排放的实施顶格处罚。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加强柴油货车禁限行检查,确保禁限行要求落实到位。加强城区主要堵点的交通疏导。城市建成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8:00-20:00禁止使用(应急、抢险、抢修的除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载货运输车辆禁止运输作业。

强化城市面源污染防治。

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等施工,停止堆场物料装卸作业。督促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加强露天烧烤、露天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立即阻止。加强对汽车修理店、4S店检查力度,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禁露天喷涂。

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将于明日起开展集中巡查、督办,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的,实施通报批评,并进行媒体曝光,对履职不到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实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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