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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国家公园设立后,会有啥不一样?

发布时间:2021-12-24作者:admin

 设立秦岭国家公园是陕西人的梦想,也是全国人民的愿望。《秦岭国家公园创建方案》的获批,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国家公园和原有的森林公园有何不同?划入国家公园内的原住居民是否要搬迁出去?划入国家公园内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怎么办?12月16日,记者就大家关心关切的问题,采访了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葛安新。

  “国家公园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边界清晰,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区域,实行zui严格的保护。”葛安新告诉记者,“而森林公园是以现有的森林资源为依托,以开展森林旅游为目的的一种保护地形式。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除此之外,两者在面积、营运目的等方面也大有不同:森林公园一般面积比较小,大多在几千公顷到上万公顷。国家公园的面积更大,一般为几十万、上百万公顷。受益的主体也不同,森林公园建设,以实现经济效益为目的,其收益归投资者或资源的拥有者。国家公园则以实现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立足于全民族或者全世界,它的受益主体是多元的、全方位的,不仅是在地居民、一个省或是一个国家,还有可能是全世界的。

  在前期的规划设计中,国家公园范围划定将建制镇、人口众多的村庄、集中连片的耕地等与国家公园管理目标不一致、且有干扰的区域(地块)尽可能划在外,或者用开天窗的方式将其不划入,使国家公园内保留了较少的人口、耕地、生活设施等。

  葛安新介绍,国家公园的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是禁止人为活动的,实行zui严格的生态保护和管理。在核心保护区内的原住居民将会纳入有序搬迁规划,对暂时不能搬迁的,可以设立过渡期,允许开展必要的、基本的生产活动,但应明确边界范围、活动形式和规模,不能再扩大发展。而一般控制区则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原住居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的前提下,保留适量种植面积、适度放牧、捕捞和养殖。

  除此之外,在国家公园范围内的耕地也要做出相应调整。

  “秦岭国家公园规划范围既包括原有的自然保护地,也包括一部分非自然保护地。处于原有自然保护地内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将按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规定执行;处于国家公园之内、原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公园进行区划时原则上不予划入。处于核心保护区的耕地,原则上予以退出。” 葛安新说,“暂时无法退出的耕地,与原住居民一样,可以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不得扩大原耕种面积规模。处于一般控制区的耕地,考虑到居民生活的需要,允许非资源损伤的适量种植面积。”

  葛安新介绍,秦岭国家公园设立后,秦岭将迎来更严格、更科学的保护。《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核心区面积0.81万平方公里,占秦岭范围面积的13.92%。国家公园对核心保护区面积的要求是占比不低于国家公园总面积的50%。所以,秦岭国家公园的核心保护区不仅包括了条例的核心保护区,还包括条例的重点保护区,甚至极少量的一般控制区,核心保护区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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